预订协议
1.AS Discover Car Hire(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我们”,拉脱维亚注册号为:40103690968,法定地址为:K.Ulmana gatve 2, Riga, LV-1004, Latvia),根据以下条款和条件(以下简称“条款和条件”)为本网站及服务提供支持。在使用本网站或我们的任何服务之前,请仔细阅读这些条款和条件。如果您对条款和条件中的任何声明存在异议,请勿使用本网站或本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
2.本公司通过www.discovercars.com(以下简称“网站”)品牌下的预订系统提供服务。
3.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并接受这些条款和条件,即表示您与本公司签订了预订协议(以下简称“预订协议”)。
4.这些条款和条件是您作为租客(以下简称“租客”)与本公司之间签订预订协议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5.如果租客在网站上预订了服务,租客的信用卡/借记卡中的可用资金已扣除该费用,或者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已通过PayPal系统支付相关费用,且特定租车公司已通知本公司预订已获批,则视为已订立预订协议。
6.本公司基于预订协议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现有租车公司信息,向特定租车公司发送租客预订偏好(汽车类型、地点、预订日期和时间、租期),以及在特定租车公司通知本公司已进行预订(以下简称“服务”)确认的情况下,通过电子邮件向租客发送预订信息(以下简称“租车凭证单”)。
7.无论租车行为是否发生(例如租车公司或租客自行取消),租客都应向本公司支付服务费用。该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服务价格”)和汽车租赁价格(以下简称“租车价格”)会分别或以总价形式(取决于所选择的支付方式)在网站和本公司电子邮件发送的租车凭证单中显示。网站上的服务价格和租车价格在选择支付方式和输入付款信息前均可看到。
8.因此,租客必须知悉,在输入付款信息(或使用Paypal付款)和付款获得批准后,即表示愿意签订预订协议,并且在确认租车凭证单发送至租客电子邮件后,不得撤销该协议。
9.在预订协议生效后,资金(根据此条款和条件“付款”部分的计算金额)将被扣除并转入本公司的银行账户。本公司将通过电子邮件向租客发送租车凭证单,确认预订协议已签订。
10.租客在支付服务费用和签订预订协议之前,必须阅读此条款和条件。如果不清楚条款和条件的含义或产生的影响,强烈建议您在接受条款和条件之前,发送电子邮件至 support@discovercars.com 与本公司联系,获得更多有关条款和条件的信息。
预订
11.通过本网站,租客可以从不同租车公司提供的一系列车辆中进行选择和预订。租车公司不归属于或在本公司控制下运营,本公司不提供自己的汽车,也不代表租车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协议。
12.预订协议并非管理租车服务的协议。租车协议将在提车时与租车公司签订。
13.每家租车公司均有自身租车条款和条件。不过,租车公司有关驾驶员要求、保险、租车保证金、付款、燃料政策等方面的主要条件可在网站“租赁条件”部分查看。租车公司的完整适用条款和条件可在提车时获得。
14.租客在网站上预订所选汽车,即表示接受特定租车公司的租赁条件。本公司在网站上显示的租赁条件为租车公司当前认可的租赁条件。但是,如果租车公司的租赁条件或条款发生变化,本公司对租客不承担任何责任。
15.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租客的租车凭证单提供了租客特定预订的详细信息。
16.本网站价格使用的货币主要为欧元(EUR)、美元(USD)、加元(CAD)和英镑(GBP)。您也可以选择其他计价货币,价格将根据欧洲中央银行公布的外汇参考汇率,基于每日更新的货币汇率进行换算。如约定预付全款,主要结算货币取决于合作商所在国家,并进行相应兑换。
预订创建流程
17.预订时,租客应选择所要求的汽车级别。除非租车公司承诺可提供特定汽车品牌和型号,预订无法确保具体汽车品牌或型号,只能确定汽车级别。如果在提车时存在预订的汽车级别,则会提供相应级别车辆。在其他情况下,会提供相同或更高级别汽车。少数情况下才会提供较低级别。
18.搜索页面图片仅供参考,提车时的租赁车辆可能与图片存在差异。
19.租赁条件因租车公司不同而存在差异,租客有责任在预订前仔细查看所选汽车的所有信息。
20.租客必须确保驾驶员的年龄符合租车公司规定范围,如提车时租客不符合租车公司要求,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1.有关价格涉及和不涉及的服务选项和额外附加服务选项,可在网站“价格包含”、“价格不包含”和“服务选项和额外服务选项”部分查看。
22.如果需要附加设施和服务,如 GPS、儿童座椅或自行车架以及在非提车国家旅行、非提车地点下车和/或在非租赁办公室地点提车,则必须在预订时发送电子邮件至 support@discovercars.com 或通过网站即时聊天服务进行书面说明。
23.预订成功后,本公司客户服务部门将从选定的租车公司处获得预订确认信息(即租车凭证单)。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确认过程可能需要 48 小时。如果租赁期限开始日期距离预订日期为 5 天或更少时间,将会优先得到处理。
24.当所选租车公司向本公司确认可提供所需汽车时,本公司会从信用卡中扣除/扣留服务价格所涉金额费用(包括向本公司支付的附加服务费用),并发送租车凭证单,完成预订的确认流程。
25.如果无法提供车辆,本公司代表将与租客联系,提供可能的备选方案。
26.如果没有备选车辆或租客不接受备选车辆,本公司将取消预订,并取消扣留租客支付卡中服务价格所涉预订金额费用。
27.租客可在网站我的预订部分查看预订状态。
付款
28.本公司网站接受的付款方式为有效的信用卡/借记卡和 PayPal。所支付的服务费用会由本公司直接处理或通过授权的附属机构(如阿联酋 Car Rental Technologies - FZCO)处理。无论以何种方式付款,本公司始终竭诚为您服务。
29.租车公司接受的付款方式各不相同,包括信用卡、借记卡和现金。请注意,有些公司只接受信用卡付款。租客有义务在预订或提车前,自行查看所选租车公司的付款方式(可参阅网站“租赁条件”部分)。
30.本公司可为租客提供以下几种车辆预订付款方式:
30.1.预订车辆时,本公司以预付款形式向租客收取服务费。租客在目的地提车时,直接向租车公司支付其余租车费用,以及所选择的额外费用和其他附加服务费用。(部分费用预付)
30.2.本公司代表公司本身及租车公司向租客收取全额预订费用,包括相应的服务价格和租车价格。(全额服务预付)
30.3.预订车辆时,本公司不向租客收取任何费用。租客在目的地提车时,直接向合作商支付租车费用,以及所选择的强制性额外费用和其他附加服务费用。(抵达时支付)
31.特定租客预订时可选择的付款方式取决于本公司与相关租车公司之间约定的合作条件。
32.本公司扣除的款项包括服务价格以及所选放松套餐或全险服务费用(如果是根据此条款和条件中放松套餐或全险部分进行的选择)。此笔款项由本公司保管,不会在与租车公司签订的租车协议中提及。在全额预付的情况下,本公司扣除的款项包括服务价格、租赁价格以及根据此条款和条件中放松套餐或全险部分所选择的放松套餐或全险服务费用。
33.租车费用(如果本公司未扣留)以及本公司未扣留的租客提车时选择的服务费用和额外费用,会由特定租车公司在提车时收取。
34.租车公司会(在租车协议签订后)通过主要驾驶员信用卡扣留租车保证金或扣留现金,用于支付可能发生的保险超额/免赔额、交通违规罚款、加油费用等。如果未涉及交通违规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信用卡扣留租车保证金通常会在租赁期限结束后 3 周内返回至原账户。
35.向租车公司付款时必须使用提车所在国的货币进行结算。如果结算货币与租客信用卡货币不同,信用卡公司将按照规定汇率进行货币兑换,并可能产生相应的兑换费。如果网站显示价格与租客信用卡收取金额存在差异,且该差异是因为货币汇率或收取的兑换费造成的,或者租客与租车公司商定的价格高于预订确认价格,则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6.在允许租客提车前,租车公司可要求基于第34和35条规定中的所述金额对信用卡进行预授权。
退出协议权利
37.拉脱维亚共和国法律规定,签订预订协议后,租客无权撤销预订协议。
取消和退款政策
38.租客可通过网站“我的预订”部分取消预订服务,并获得信用额度(以下简称“预订信用额度”),可用于未来的汽车租赁服务,最晚需在首次提车前不少于48小时的时间段通过DiscoverCars.com预订车辆。
39.如果在原定提车时间前少于 48 小时内申请取消预订,则仅提供全险费用(如已购买)的预订积分。
40.如果购买了放松套餐,租客可以取消预订,并在最初计划的提车时间之前随时获得放松套餐费用的退款。
41.如果在原定提车时间过后预订取消,将不予退款。
42.具体价格取决于租车服务开始前安排的提车和还车日期和时间。如果提车时间推迟或还车时间提前,租客将无法获得未使用时间或天数涉及的退款。
43.如果预订时间距接机时间不足48小时,除非购买了放松套餐则不予退款,(如果购买了全套服务,则可在接机时间前退款)。
44.如果租客无提车计划(即使不可退款),也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否则,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未提车违约金。
45.如果取消订单申请是向租车公司而非本公司提出的,则不适用此取消和退款政策。
46.预订积分可用于支付网站涉及的任何费用,用于一次或多次预订,仅限于本公司的相关服务费用。
47.预订积分将在租客获得积分三(3)年后失效。
48.租客可通过网站“我的预订”部分,使用租客初始预订编号和电子邮件地址查看可用的预订积分额度。
49.租客可联系本公司客户支持团队寻求帮助,找回初始预订编号。
50.根据取消预订的具体情形,除了支付所取消预订的费用外,本公司还可能提供额外预订积分。
51.我们保留基于租客对本公司及服务的热忱、特别节日(公共节假日、国际事件等)、租客生日以及本公司自行决定的其他情形授予预订积分的权利。此类奖励面向已预订和未预订租客,并受此条款和条件或为特定预订积分制定的具体条款(如有效期、可用租赁类型等)的约束。
52.租客可在网站上的任何新的预订中或付款时使用预订积分。
53.如需使用预订积分,租客应使用最初预订时司机详细信息部分中的电子邮件地址。预订积分将自动计入支付新预订所涉及的费用总额。
54.如果新预订应付金额少于租客的可用预订积分,可将剩余积分以同样方式用于租客未来的预订。
55.租客可在收到预订积分后一(1)年时间内,要求退还原支付总额的任何剩余金额。根据此条款第51节,原支付金额基础上增加的额外金额或奖金不适用此情形,也不适用于给予租客任何预订积分的情况。从退款层面看,最初支付的金额将被视为已优先使用金额。
56.对于因预订取消(该预订使用预订积分部分支付或全部支付)退款的情形,应以预订积分的形式返还。
57.对于任何被认为并非出于善意租车目的而进行的交易(例如,租客出于经济利益进行的交易),本公司保留不发放预订积分或退款的权利。
未提车违约
58.如果在提车前48小时的时间段未告知本公司取消预订的信息,且租客未及时抵达指定地点提车,则将被视为未提车违约,并可能收取额外的未提车违约金。
59.本公司有权代表特定租车公司收取未提车违约金,并在未提车违约情况下拒绝退款(包括全额预付款)。以下情形将视为未提车违约:
59.1.租车人未在凭证指定的时间和日期取车,且未提前48小时通知公司(如果购买了放松套餐,则应在取车时间之前通知公司);
59.2.租客未能提供提车所需文件(具体请参阅各租车公司的租赁条件);
59.3.租客未能提供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和租车保证金形式,通常要求需为以主要驾驶员全名开具的、有足额可用资金、无附加限制且在还车日期后至少2个月内有效的信用卡;或
59.4.租客如被列入黑名单或摄入酒精或药物,将无法提车。
60.如果租客在计划时间和日期未带齐所有必要文件、无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和租车保证金形式(通常是以主要驾驶人全名开具的信用卡,并有足额可用资金支付租车保证金),或者租客抵达租赁服务台时摄入过酒精或药物,租车公司有权拒绝租客提车。
修改
61.租用人可在提车日期/时间48小时前(如果购买了放松套餐,则在提车日期/时间前),通过网站的"我的预订"部分提交修改预订偏好的申请。本公司提醒您,在提车日期/时间前48小时内收到的修改请求将不予处理,公司不对租客在此情况下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62.请注意,修改服务是免费的,但是任何修改事项,例如提车或还车地点、汽车组别、租赁期限或司机个人资料的修改,都可能影响租金价格,导致与最初租车凭证单价格存在差异。
63.如果预订的日期和/或时间在原定取车时间48小时前发生变更,服务费用或租赁价格(如果预订的是全额预付)将不予退还。
64.本公司不能保证一定会对修改进行处理。租客的任何修改要求只有在本公司书面确认后才能生效。如果本公司未接受(以书面形式)租客的修改要求,则仍将适用本公司和租客之前确认的条件。
65.对于租车公司与租客之间直接进行的修改行为,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提车
66.租客在提车时必须出示以下文件原件(非复印件):
66.1.纸质或电子租车凭证单(取决于租车公司的要求);
66.2.租客所在国家有效驾驶执照。该驾驶执照必须在车辆所在国有效;
66.3.国际驾驶执照。一些租车公司可能会要求提供国际驾驶执照,作为普通驾驶执照的补充;
66.4.有效护照或有效身份证(如果租车公司接受);
66.5.有效信用卡拥有人姓名与主要驾驶员驾驶执照姓名一致,并有足额可用资金支付租车保证金;
66.6.租车公司要求的租车凭证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67.如果租车公司拒绝向租客提供汽车,本公司不予退还任何已付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情形如下:
67.1.未提车违约;
67.2.迟到;
67.3.未使用天数;
67.4.未能提供上文第66节所列的任何文件或物品;
67.5.租客将违反租车公司使用条款使用汽车;
67.6.租客曾被租车公司列入黑名单;
67.7.租客抵达租赁服务台时摄入过酒精或药物;或
67.8.提车时出现问题,导致租客无法提车,且未及时电话告知我们。
68.本公司不对在租车公司办公室的等待时间负责。
69.租客有义务在提车签字前仔细阅读租车协议,租客签字意味着接受协议中的所有内容和所有费用。
70.对于租客在提车时因接受任何可选服务/额外服务(如额外保险、额外驾驶员等)而导致的价格变动,本公司概不负责。如果租客在租赁期开始后延长租车使用时长,租车公司可向租客收取与延长租赁期限相关的所有费用。具体费用将基于当地实时有效价格进行结算。
71.对于因租客违反租车公司规定的用车规则而导致价格变动或产生额外费用,本公司概不负责。
全险(是否提供取决于具体所在国家)
72.全险是租客通过本公司购买的一项附加服务,目的是赔付租客基于租车协议造成的损失或车辆受损费用。
73.购买全险可赔付租客在车辆受损或失窃时由租车公司扣除或由保险公司收取的免赔额/超额费用(受限于第 78 节规定)。租车凭证单已注明全险最高赔付金额。
73.1.全险不是金融或保险产品,本公司不提供任何有关全额理赔产品的保险建议、咨询服务或个性化保险建议。本公司可能会向您提供所需的信息,帮助您在租车和购买全险时做出明智的决定。
74.全险不能替代车辆碰撞险(CDW)。如果租车费用中未包含车辆碰撞险,且租客未能按照租车公司要求和租车凭证单所述提供有效的车辆碰撞险证明,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74.1.全险本质上是补充性产品,不会取代或修改租客或本公司已有的任何现有保单,也不会提供此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之外的任何保证或担保。租客可以选择购买全险作为租赁期限内的额外保护,但不会改变或取代租客独立购买的任何其他保险产品。选择全险是租客的自愿行为,取决于租客的个人偏好和具体要求。
75.全险可在预订时和计划提车前购买。租客需在提车前联系本公司支持团队,取消全险并退款。
76.大多数情况下,租客需要提供租车保证金,支付全部或部分车辆碰撞险(CDW)的免赔额/超额费用、盗抢免赔额/超额费用(如适用)和/或燃油费。因此,提车时必须出示主要驾驶员名下的有效信用卡。已购买全险的租客也必须全额缴纳租车保证金。
77.全险可承保购买服务时网站中注明的风险,也可在网站“我的预订”部分和发送给租客的租车凭证单上查看相关风险。以下费用为全险赔付的租赁车辆相关费用,具体金额以租车凭证单注明的限额为准:
77.1.受损免赔额;
77.2.失窃免赔额;
77.3.因碰撞造成的车身、底盘(不包括机械部件)、轮胎、车轮、车顶、挡风玻璃、车窗、后视镜、车锁和轮毂罩的修理费用;
77.4.拖车费用;
77.5.与事故直接相关的出租车费用(不包括机械故障);
77.6.因钥匙丢失或锁在车外而产生的直接相关费用(如锁匠开锁或备用钥匙费用);
77.7.车辆受损相关的管理费(不包括其他管理费,如交通违规费)和停运费(用于赔偿租车公司在修车期间的收入损失费用)。
78.全险不包括以下内容:
78.1.额外/附加服务(儿童座椅、GPS等);
78.2.个人财产或贵重物品;
78.3.租客未遵守租车协议相关条款或当地法律规定(摄入酒精/药物后驾驶车辆、加错燃料、非路面驾驶、违反交通规则等)而造成的损失;
78.4.酒店费用或其他现款支付费用;
78.5.汽车内部或机械部件清洁费用或部件受损;
78.6.银行手续费或任何货币汇率差异;
78.7.因战争、革命、恐怖主义、罢工或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如冰雹、洪水、飓风、地震)等不可预见或不可控制的事件造成的损失;或
78.8.第三方损害赔偿。
79.全险赔付流程:
79.1.为获得全险理赔,必须在还车或租赁车辆发生故障、受损或被盗当日后的 28 个自然天数内,通过“我的预订”页面提交索赔申请。必须提供如下文件的电子副本:
79.1.1.提车时签署的租车协议;
79.1.2.租车公司在提车和还车时对汽车的评估记录(检查清单或图片);
79.1.3.租车公司开具的有关收取租客免赔额/超额部分和/或其他费用的发票;
79.1.4.租客信用卡对账单、银行对账单或显示已支付上述发票所涉金额的收据;
79.1.5.租客的PayPal或银行账户信息,包括账户持有人全名、账号/IBAN、银行名称和地址、SWIFT代码以及进行国际电汇所需的任何其他信息(如果租客提供的银行信息有误,在收到正确银行信息之前,每重复进行一次电汇,将从赔偿金额中扣除50欧元的费用);
79.1.6.事故的详细描述(如果有照片和视频证据,请包含在内);以及
79.1.7.警方书面报告(如适用于此次事故或根据租赁协议必须提交)。
79.2.租客有责任向本公司提供上述所有文件。
80.收到申请后,全险赔付调查和退款流程最长需要 28 个日历日。如果需要更多信息,退款流程可能会再延长 28 个日历日。
81.如果租客在规定时间内未与本公司联系,也未提供任何文件或证据,该情形将不予考虑,也不会获得任何赔偿。
82.如果租客已获得本公司全险赔偿,并有资格在未来获得租车公司的赔付(例如,确定租客不是“过错方”驾驶员),则必须将已获得全险赔偿退还本公司。
83.如果出现任何欺诈性要求,或使用任何欺诈性手段或信息获取全险项下的任何赔付,则租客签订的预订服务视为无效,并没收已支付费用,申请和获得的任何赔付必须退还本公司。
管辖权/适用法律
84.预订协议、条款和条件以及作为预订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电子邮件内容受拉脱维亚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将根据拉脱维亚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拉脱维亚共和国具有一般管辖权的法院对解决可能因此条款和条件以及预订协议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或争议具有专属管辖权。
条件的修订
85.本公司和租客就条款和条件修改程序达成一致。
86.本公司应在网站通知租客条款和条件的修订内容和生效日期,需确保租客可在生效日期前至少14(十四)天对更新版条款和条件内容进行熟悉。上述修订同样适用于在修订生效前发生/生效且在修订生效日继续存在的预订服务。如果租客对上述修改存在异议,可在修改生效日之前向本公司提交书面通知,进行相关说明。如果在修订生效日之前,本公司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则视为租客同意并承诺遵守该修订版本。
87.如果基于拉脱维亚法律,租客不具备消费者资格,且特定修订内容对租客有利,或者对条款和条件进行的是技术层面的更正,本公司可以立即单方面修订条款和条件,无需通知租客。
88.当前版本的条款和条件可在网站上查阅。
责任
89.本公司不对租客与租车公司签署的租车协议中所涉及的承诺负责。
90.对于输入错误或拼写错误的电子邮件地址、驾驶员姓名、电话号码或信用卡账号,本公司概不负责(无义务进行信息核实)。
91.本公司不负责赔偿租客因特定租车公司行为或车辆不符合租车协议和/或适用法律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92.如果租车保证金被冻结或提取,则由租车公司根据与租客签订的租车协议进行处理。本公司作为预订公司不会从租客的银行账户或信用卡中提取或冻结租车保证金。
93.为了给租客提供便利,本网站可能会使用“租赁费用”、“立即支付”和“抵达时支付”等措辞。“现付”指的是服务价格,而“抵达时支付”指的是租车费用、额外费用以及租客选择的附加服务费用,这些费用均需支付给特定的租车公司。
94.如果本公司主动愿意接受所支付的服务费用和租车费用,则会代表特定租车公司收取租车费用(全额预订预付)。但是,本公司不提供租车服务,而是将租车费用转交给租车公司。
95.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修改预订。这些变更可能由本公司或租车公司做出。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本公司需在提车日期前尽快通知租客,如果租客不接受提出的变更内容,将可获得全额退款,但在这些情况下对租客因上述变更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额外责任。
终止
96.在下列情形下,本公司有权单方面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租客立即终止预订协议:
96.1.得知有关租车公司资不抵债、破产或类似情形或资金问题和非法行为的信息或迹象;
96.2.本公司或租车公司造成的(技术或人为)错误,因相关错误导致无法提供租车服务或提供租车服务极其困难;或
96.3.租客未通过租车公司的安全检查。
97.如果本公司终止预订协议,应偿还租客已支付的服务费、租金(在全额预付的情况下)和放松套餐或全险费用(如果该服务已由租客支付)。本公司不负责任何其他索赔或投诉,包括直接或间接损失或非物质损失的赔偿,租客与本预订协议有关的任何费用和开支,以及因此协议终止而终止预订协议和签订任何新的预订协议产生的费用。
数据保护
98.本公司会根据欧盟适用的个人数据保护要求(包括《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2016/679》)谨慎处理租客的个人数据。本公司确保基于合法的商业目的处理租客的个人数据,从而提供租客所要求的服务。租客同意:
98.1.为了提供预订服务,本公司有权处理并向租车公司发送租客提供的个人资料和联系信息(全名、出生日期、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以及预订相关信息,以便租车公司提供所需的租赁服务;
98.2.本公司将使用租客的电子邮件地址,以租车凭证单的形式发送预订确认,通知租客预订积分余额及失效日期,及此条款和条件或本公司任何其他政策涉及的重大变更;
98.3.本公司将通过拨打租客的电话号码,澄清有关出现的预订问题。
99.关于我们处理个人数据的详细信息、收集和处理东西个人数据内容、使用数据目的、保存数据时限及隐私政策中提及的其他信息。
100.允许使用本网站进行租车预订。禁止将本网站用于非法目的,进行投机或虚假预订操作,或非法获取租车公司或租车报价的数据。租客接受本条款即表示同意仅将本网站用于合法目的。
索赔和投诉
101.租客必须在还车后28天内通过我的预订页面或公司法定地址(K.Ulmana gatve 2,里加,LV-1004,拉脱维亚)提交投诉。投诉必须在租赁期限截止后的28个日历日内提交。超出此期限后进行的任何投诉,本公司将不予处理。如果租客符合《拉脱维亚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定义,则有权在该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投诉。
102.如果投诉涉及租车公司责任,应直接向租车公司提出。本公司将在必要情况下通知租客如何处理。
103.自收到索赔之日起28个日历日内,将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具体时间取决于索赔事宜的复杂程度。
104.如果在21个日历日内,租客并未回复本公司的任何电子邮件,则索赔申请自动终止,不作任何解释和/或赔偿。
放松套餐(是否提供取决于所在国家)
105.租客可从本公司购买放松套餐,获取更多服务,包括在预订协议方面拥有更多灵活性。
106.放松套餐包括以下福利:
106.1.租客有权在最后一刻前取消预订。换言之,租客可以在预订后至提车时间前取消预订,获得放松套餐的全额退款;
106.2.对于租客根据租赁协议赔偿的车辆丢失费或损坏费的退款(不在租车公司安排的租车保险范围内);
106.3.对于因碰撞造成的车身、底盘(不包括机械部件)、轮胎、车轮、车顶、挡风玻璃、车窗、后视镜、车锁和轮毂罩的修理费用的退款;
106.4.拖车费用退款;
106.5.对于与事故直接相关的出租车费用(不包括机械故障)的退款;
106.6.对于因钥匙丢失或锁在车外而产生的直接相关费用(如锁匠开锁或备用钥匙交付费用)的退款;
106.7.对于与车辆受损相关的管理费(不包括其他管理费,如交通违规费)和停运费(用于赔偿租车公司在修车期间的收入损失费用)的退款。
106.8.公司客服团队提供快速协助和优先答复询问服务;以及
106.9.租客下次预订时可享受会员专属优惠,仅限“放松套餐”购买者且在还车之日后提供。
107.放松套餐由本公司提供,租客只能一次性购买整个套餐/服务。所有福利均不单独定价,无法从放松套餐中单独购买或删除。
108.放松套餐不是金融或保险产品,本公司不提供任何放松套餐相关的保险建议、咨询服务或个性化保险建议。
109.放松套餐不取代或修改租客或租车公司已有的任何保险,也不提供本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之外的任何保证或担保。租客可以选择购买“放松套餐”的优惠和附加服务,但这并不会改变或取代租客独立购买的任何保险产品。租客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需求,自愿决定是否购买放松套餐。此外,放松套餐所包含的任何内容都不能作为车辆碰撞险(CDW)或其替代品。如果租赁价格不包含车辆碰撞险,且租客未能按照租车公司的规定和租车凭证单上的说明出示有效的车辆碰撞险证明,则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0.租车凭证单上注明了放松套餐的最高退款金额。
111.大多数情况下,租客需向租车公司提供租车保证金,以支付租车期间或之后可能产生的全部或部分额外费用(比如车辆清洁费、燃料费、损盗费等)。为此,提车时必须出示主要驾驶员名下的有效信用卡。已购买放松套餐的租客也必须按照租车公司的要求全额缴纳租车保证金。
112.放松套餐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12.1.额外/附加服务(儿童座椅、GPS等);
112.2.个人财产或贵重物品;
112.3.租客未遵守租车协议相关条款或当地法律规定(摄入酒精/药物后驾驶车辆、加错燃料、非路面驾驶、违反交通规则等)而造成的损失;
112.4.酒店费用或其他现款支付费用;
112.5.汽车内部或机械部件的清洁费用或车辆损坏赔偿金;
112.6.银行手续费或任何货币汇率差异;
112.7.因战争、革命、恐怖主义、罢工或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如冰雹、洪水、飓风、地震)等不可预见或不可控制的事件造成的损失;或
112.8.第三方损害赔偿
113.放松套餐退款流程概述如下:
113.1.为获得放松套餐理赔,必须在还车或租赁车辆发生故障、受损或被盗当日后的28个日历日内,通过我的预订页面提交索赔申请。必须提供如下文件的电子副本:
113.1.1.您在提车时签署的租赁协议;
113.1.2.租车公司在提车和还车时对汽车的评估记录(检查清单或图片);
113.1.3.租车公司开具的有关收取租客免赔额/超额部分和/或其他费用的发票;
113.1.4.租客信用卡对账单、银行对账单或显示已支付上述发票所涉金额的收据;
113.1.5.租客的PayPal或银行账户信息,包括账户持有人全名、账号/IBAN、银行名称和地址、SWIFT代码以及进行国际电汇所需的任何其他信息(如果租客提供的银行信息有误,在收到正确银行信息之前,每重复进行一次电汇,将从赔偿金额中扣除50欧元的费用);
113.1.6.事故的详细描述(如果有照片和视频证据,请包含在内);以及
113.1.7.警方书面报告(如适用于此次事故或根据租赁协议必须提交)。
113.2.租客有责任向本公司提供上述所有文件。
114.收到申请后,放松套餐赔付调查和退款流程最长需要28个日历日。如果需要更多信息,退款流程可能会再延长28个日历日。
115.如果租客在规定时间内未与本公司联系,也未提供任何文件或证据,该情形将不予考虑,也不会获得任何赔偿。
116.如果租客已获得本公司放松套餐赔偿,并有资格在未来获得租车公司的赔付(例如,确定租客不是“过错方”驾驶员),则必须将已获得退款退还本公司。
117.如果出现任何欺诈性要求,或使用任何欺诈性手段或信息获取放松套餐下的任何赔付,则租客签订的放松套餐服务视为无效,并没收已支付费用,申请和获得的任何赔付必须退还本公司。
更新日期:2024 年 2 月 1